『不予批捕』涉嫌诈骗罪,成功为其争取不予批捕
【基本案情】
何某为某工程队老板,于2018年某日接手锦州某房地产施工项目,在为项目实施做好了人员准备及场地平整,因其工程队无资质,便挂靠在开发工程的房地产公司介绍的A公司,项目迟迟未动工,后经了解,开发工程的房地产公司老总已锒铛入狱,而此时何某已为前期准备工作投入了大量资金,为了使工程运营下去,何某找到朋友梁某,邀请其入股投资,并在投资合同处加盖了A公司的印章。后到返还投资本金期限,项目仍未开工,梁某遂以印章过期,自己被何某诈骗40余万元为由报警。
2019年4月,何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刑拘,家属找到行仁律师事务所。行仁律师介入案件,成功在批捕期限到期前最后一天,为何某争取到不予批捕的结果。
2020-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