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罪免罚』涉嫌玩忽职守罪,成功为其争取免予刑事处罚
一、基本案情
李某某于2010年3月2日至2013年2月17日期间担任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某镇林业站站长一职。2012年12月底到2013年1月末,李某某的管辖的镇上杨某某在超过《林木采伐证》的期限后,采伐该镇某村林木2458株,超设计采伐蓄积432.0954立方米。李某某于2013年1月15日、2013年1月24日报案称杨某某存在超采情况,公安机关于2013年7月22日立案调查。
杨某某称,其在采伐期间,没有人与其说过超过采伐期限了,也没有人制止其超期采伐的行为。林业站长李某某来现场看过三、四次,制止过其挑大树采伐的行为,还在其开始采伐时让其停下来,等给要采伐的树打完号印再采伐。林业站的人不是每天都到采伐现场,也不管其在山上怎么采伐。故李某某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刑事拘留。
2017年6月21日,李某某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取保候审。在李某某的委托下,行仁律师介入案件,与行仁律师团队通过多方努力,最终帮助李某某免于刑事处罚。
2020-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