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后男子当街扇前班主任耳光 行仁律师:他错了!
2019-11-22

12月17日,栾川县公安局接某中学教师张某某报案称,今年7月在栾川乡被他人殴打,并提供了相关视频。接报后,该局立即展开调查。12月20日11时20分,在杭州铁路警方的配合下,该局将犯罪嫌疑人常某某成功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因为社会关注度很高,当地很慎重,目前案件尚未定性是刑事案件还是治安案件,还要看进一步调查的情况。

但常某某系网上追逃被抓获,有民警和律师分析表示,“网上追逃的案件性质是刑事案件”。

常某某的老师打学生固然不对,但以暴制暴就真的能解决问题吗?通过本案,小编认为应该正确普及当受到教师不公正待遇时,怎么用法律合法地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再让这类案件再度发生。

行仁律师表示:

1、即使此案件性质最后被定为刑事案件也不可能是故意伤害罪。因为只有被害人被鉴定为轻伤二级及以上故意伤害罪才成立,但本案中,显然老师没事。

2、如果此案件最终被定为刑事案件,以目前的证据来看只会是寻衅滋事罪,该罪是唯一,一个兼容性的罪名,囊括一切小到口角骂人,出手推拉都能算上。

3、因常某尧11月19日曾自拍视频,表示他和老师都有错,各占50%。有十多个同学愿意为他作证,证明张某林曾在课堂殴打他,且被打者本人事发后并未报警。如果老师的事情被实锤,此案就可能被定为治安案件。即使是按刑事案件立案,如果根据进一步调查,确定只构成治安案件,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变更,进行处理。

事件仍在持续发酵,又广受社会各界关注,法律是公正的,它不会听信片面之词,不对就应该承担应承担的责任!相信警方会依法全面调查,作出处理。

如果您有任何刑事案件方面问题,可以联系行仁律师事务所,这里有资深律师为您一对一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