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认定非法集资,高管怎么办?

如果您的亲朋好友所在的公司被认定非法集资,作为企业的高管极有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我国刑法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最高量刑为10年,集资诈骗罪的最高量刑为无期徒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都以非法集资为外在的表现形式,在司法实践中容易混淆,二者最本质的区别在于集资诈骗罪需要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无非法占有的目的。

虽然此类案件中,公司的高管具有极高的刑事风险,但是由于案件本身的特殊性,此类案件也具有非常大的辩护空间,当事人所在公司是否属于单位犯罪、所吸收资金的最终去向、当事人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当事人是否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当事人是否有直接参与吸收存款的行为、受害人群的范围、现有证据是否足以准确认定涉案金额等都将影响案件罪名的认定和最终量刑。

若您的亲朋好友还未被羁押,那么他是幸运的,因为目前他处于自由状态,与其他没有任何准备就被羁押的当事人相比,他拥有更多的时间和机会去为自己争取有利的条件,为后续辩护工作的顺利开展争取最大的优势,专业的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业务甚至可以让部分当事人远离立案标准。所以当事人需要及时与专业的律师团队取得联系,将其详细情况告知律师,让专业的律师团队为其制定有效的辩护策略。

若您的亲朋好友已经被羁押,请您不要着急,有效的律师会见以及专业的辩护工作是影响案件走向的关键因素,我所曾代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当事人为某公司执行总裁兼法定代表人,涉案金额数亿元,我所律师介入后及时会见当事人并经过团队研讨制定了有效的辩护策略,最终成功将涉案金额大幅度降低,并为当事人争取不批捕的阶段性结果。因此,您切勿慌乱,请第一时间拨打免费咨询电话与我们联系,详细叙述您的案情,获得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赵磊
赵磊
行仁创始合伙人、首席律师
赵磊律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有10余年的执业经验,于2016年创立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至今已带领律师团队办理刑事案件500多起,为数千人提供过法律帮助。 执业以来,赵律师始终秉承着“提供更好的辩护,并使人人都能从中受益”的使命,将刑事辩护的专业化建设作为不懈的追求。基于对刑事辩护专业化的整体把控,以及丰富的刑事司法经验和精湛的刑事辩护技巧,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擅长经济职务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死刑案件、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的辩护。 赵律师还曾担任数家大型企业法律顾问,有着极为丰富的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经验,对刑事法学、诉讼法学、证据学、侦查学皆有深入的研究。先后应邀在中国刑辩论坛委员会、庭立方法律风险防控培训中发表演讲。 带领律师团队办理的案件(部分): 1、参与办理贩卖毒品案: 贩卖冰毒被判七年,成功排除非法证据,推翻原审判决,改判两年十个月 2、参与办理不予批捕案例: 涉嫌贪污一百多万,接受委托后48小时内,成功争取到不予批准逮捕并取保候审 3、参与办理无罪释放:对贩卖毒品案件当事人,提出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意见,当事人被无罪释放 4、参与办理成功撤案:破坏监管秩序案件,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证据不足、撤销案件的结果 5、参与办理不 起 诉:当事人涉嫌贪污100多万,成功为其争取到证据不足、不起诉的结果 6、参与办理大幅度减少刑期:贩卖毒品案件被发回重审后,刑期由7年减少到2年10个月 7、参与办理无罪释放:对非法采矿案件当事人,提出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意见,法院予以采纳,当事人被无罪释放 8、参与办理变更罪名:当事人涉嫌诈骗200多万元,犯罪数额减少到40万元,成功为其变更成职务侵占罪 9、参与办理成功轻判案例 参与办理未成年人活埋杀人案:面临无期徒刑,成功辩护突破量刑标准,因此判处六年有期徒刑 10、参与办理成功减少犯罪金额 参与办理诈骗案:以“银行过桥”诈骗他人5年累计670万,成功辩护减掉500余万元,直接减少数年刑期
李珍一
主任律师
李珍一律师执业以来,始终专注于刑事辩护专业领域,目前经手办理刑事案件300余起,积累了大量刑事公诉、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代理被害人刑事控告类案件的实践经验。李珍一律师尤其擅长毒品类、暴力类犯罪案件,在其亲办的案件当中,不乏在批捕阶段提出无罪意见被采纳,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且不被继续追诉的案例。 李珍一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始终秉承细致、较真的工作作风,善于挖掘案件细节,从细微之处发现当事人无罪、罪轻的情节。能够结合谈判、调解、现场调查等多种方式,为当事人尽快争取到取保候审、轻判、无罪等结果。
李珍一

行仁各专业领域刑事研究与辩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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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刑事风险防范与辩护部